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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海指领海基线向内一侧的全部水域,包括领湾(含河口湾)、领峡,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以及被陆地包围或通过狭 窄水道连接海洋的水域(见下图)。我国的整个渤海和琼州海峡,以及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均为我国的内海。 领海是沿海国陆地及其内海以外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一国的领海宽度不能超过12海里。沿岸国 对其领海、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上享有主权。
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宽度为从领海基线向外海量起不超过24海里的区域。沿海国在毗连区内具有防止和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法律和规章事项的管制权。
专属经济区是沿海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国家管辖的海域。其宽度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它的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的权利;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享有专属管辖权。但沿海国在行使其权利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其他国家享有船舶航行和飞机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但应遵守沿海国所制定的法律和规章。对生物资源,沿海国有权决定可捕量和捕捞能力。内陆国有权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开发生物资源的适当剩余部分。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般有3种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方法:一种是正常基线法,一种是直线基线法,还有一种是混合基线法。正常基线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直线基线是指在海岸线极为曲折,或者近岸海域中有一系列岛屿情况下,可在海岸或近岸岛屿上选择一些适当点,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办法,形成直线基线。混合基线则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来确定本国的领海基线。
我国漫长的海岸线曲折复杂,近岸又有一系列岛屿。这种自然地理条件适于采用直线基线法。这在我国1958年的领海声明中和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都有明确表述,即:“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这条基线垂直向海外延伸12海里,这一段海域就是我国的领海。中国的领海面积约为37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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